近年来,楚雄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持续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经济社会得到迅速发展,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正向更加繁荣昌盛的小康目标迈进。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许多彝族家庭因为担心自己的孩子无法跟上时代的脚步,在家里也不再用彝语和孩子交流,如此再过数十年,彝语将逐渐失传,而彝语的消失也必将带来彝族文化的破坏和覆灭。众所周知,语言文字是文化的载体。如果一个民族没有了自己的语言文字,其文化再丰富多彩也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其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其次,重视各民族平等的语言文字发展和教学的权利也是对不同民族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尊重。因此,在彝族群众聚居的小学、中学实行“汉语-彝族”双语教育可以通过学校传授彝族母语,将彝语得以延续和发展,符合广大彝族群众的需求,符合楚雄州的实际,有利于激发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提升楚雄州的民族教育质量,有利于打造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
借鉴四川省凉山州部分民族地区推行“汉语-彝族”双语教育的经验做法,现就楚雄州实行“汉语-彝语”双语教育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优化发展。要从“传承多彩民族文化,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创新发展,增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高度来认识双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楚雄州彝族聚居地实施汉语、彝语并重的教学体制,在一些彝族聚居区域的学校,实行以彝语文为主、汉语文为辅的教学体系;在彝汉杂居区域学校,实行以汉语文教学为主,辅以彝语文教学。
二是示范先行,逐步发展。按照“适当发展,完善体制,提高质量,全面接轨”的发展思路,采取试点引领,逐步推开的办法,在全州部分乡(镇)、村选定彝族聚居地学校,建立“汉语-彝族”双语教育示范点,为建立完善双语教育工作机制提供参考和示范,稳步有序发展全州双语教育。
三是统一标准,规范教学。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彝语教材,并免费发放给推行“汉语-彝语”双语教学的民族班学生。双语教学教材应避免直接从汉语教材翻译过来,应尽可能多的融入楚雄州的民族性、地方性和实用性,增强教材的吸引力和生命力。同时,教育部门要规范学校教学标准,统一“汉语-彝语”双语教学的每周学时,确保双语教育常态化开展。
四是注重培养,扩充师资力量。党委政府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选拔一部分彝族高中毕业生到专业学校学习,调聘部分双语教师到彝族聚居地区任教,推动早出、快出一批好的“汉语-彝语”双语教学队伍。同时,要为在彝族地区开展双语教学的教育工作者创造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倾斜,让双语教师队伍“留得住”。
五是优补优录,激励积极参学。在双语教学中定期组织开展彝语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与学生升学挂钩,即采取彝语考试合格后在升学总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的办法,鼓励彝族学生积极主动接受双语教学。同时,让距离学校20公里以上的边远、少数民族学生享受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进一步激励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热情,让少数民族学生通过学习更好地融入主流社会。
六是突出保障,设立专用经费。将楚雄州双语教育专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双语教学师资队伍招聘、双语教材编制、学生补助发放等多项开支,确保双语教育在民族区域顺利推动。同时,在楚雄师院或具备条件的县市开办双语教学师资培训班,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持续加大对少数民族“双语”教师的培训力度。
(大姚县政协 沈克敏)